在涉及到
子女抚养权方面的争议中,通常会因父亲存在过错而导致女性原告需要采取积极措施来力争
孩子的抚养权。
对于这种情况,女方需尽可能地证明自身所处的家庭环境具备更多的优势和条件,以便于保障孩子身心健康的全面发展。
值得注意的是,在
离婚之后,如果有年幼的婴儿尚未超过两周岁,那么法律规定应当优先考虑让他们的母亲来直接负责其
抚养事宜;
但若已经满了两周岁以上的儿童,如父母双方无法就抚养问题达成一致意见时,法庭将会依照相关法条规定,从最适合孩子成长以及保护
未成年人利益这个角度出发,进行公正合理的裁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
父母离婚而消除。
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
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
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
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