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婚姻存续期间,若存在未尽
抚养子女之责任的情况,未成年子女或无法独立生存的成年子女仍有权向父母请求支付
抚养费用。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
法规,父母对于未成年子女肩负着抚养、教育以及保护等多重职责与义务。
若父亲或母亲未能履行此项义务,则未成年子女或无法独立生存的成年子女可在父母婚姻关系
存续期间,依法向父母提出支付抚养费用的请求。
若仅有一方未履行抚养义务,则另一方可代表子女向该方主张抚养费用。
《
民法典》第二十六条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
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
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
赡养费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