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
贪污金额为人民币100万元的事件,通常情况下会被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有期徒刑,同时需要进行
罚金或没收
个人财产等
附加刑罚。
依据相关
法规条文的明确规定,此类案件中的贪污金额已经达到了“
数额巨大”的范畴。
贪污罪是指
国家公职人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通过侵吞、
盗窃、诈骗以及其他非法手段,将
公共财产据为己有的
犯罪行为。
《
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
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
处罚:
(一)贪污
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并处罚金。
(二)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
(三)贪污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
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
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