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列举了几种被视为无效的
离婚协议类型:
首先是有关不动产归属问题的协议类型,若是在协议中仅约定了不动产归属于某一方,却没有就相关
产权进行详尽的变更安排,这种情况下的协议将被认定为无效。
其次,若是离婚协议中的条款对其中一方的合法权益构成了侵犯,例如约定
离婚后在一定时间期限内禁止
再婚,或者再婚后禁止再次生育子女等,这类协议也会被判定为无效。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的明确规定,夫妻双方若决定
自愿离婚,必须签署
书面形式的离婚协议,并且需要亲自前往
婚姻登记机关办理
离婚登记手续。
而这份离婚协议中,必须明确记载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愿表达以及对于
子女抚养、
财产分配以及
债务处理等重要事宜达成一致的意见。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
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
协商一致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