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汽车与电动车辆发生碰撞的事件,我们有必要明确责任分配如下:
解决涉及到汽车与电动车辆碰撞所引发的交通事故
赔偿问题时,首要步骤是依据交警部门所出具的
交通事故认定报告来确定具体的事故责任归属。
在
机动车一方依照交通强制保险条例所规定的相关额度完成赔付后,若仍存在不足以支付的赔偿款项,则需按照
认定书中所明确的责任比例由双方共同承担相应的赔偿义务。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
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
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
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
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