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商铺
拆迁事宜,必须得向租户支付相应的安置费用以及停产停业损失等补偿款项;
同时,地上物(如装修设备等
固定资产)遭受的损失、搬迁所需的相关费用、以及对于解聘员工的合理安置补偿款项等等都应予以充分考虑并妥善处理。
这些款项的具体数额应当依据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进行合法且公正的评估和认定。
由于各地区的经济发展状况存在差异,因此在确定
拆迁补偿标准时也会有所区别。
具体的补偿方案需结合实际情况进行综合考量与制定。
《
国有土地上
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
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
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