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上,对于涉及帮助信息网络
犯罪活动(简称“
帮信罪”)的案件,其
处罚通常由法院根据其具体情况判定被告人应承担的
刑事责任,具体可分为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
拘役,同时予以
罚金的惩罚。
同样,若该犯罪活动的主体是单位机构,那么除追究直接实施行为的相关个人罪责外,还应对该单位施加罚款的处罚,并且针对其负有领导职责的负责人及其他直接参与者,可按照上述相关规定进行严厉惩治。
在此要详细解释一下什么叫做“帮信罪”,它的全称是“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这是一种特殊的
犯罪类型,主要是指自然人或单位在明知他人可能会利用信息网络进行犯罪活动的前提下,仍然为他们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方面的协助,如果
情节严重的话,就构成了帮信罪。
关于“情节严重”的认定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如果为三个以上的
犯罪对象提供了帮助,那么就可以视为情节严重;
其次,如果支付结算的金额达到了二十万元以上,也属于情节严重;
再次,如果通过投放广告等方式提供的资金达到五万元以上,也是情节严重;
此外,如果
违法所得超过一万元,也属于情节严重;
最后,如果在过去两年内曾经因为
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而受到过
行政处罚,然后又再次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那么也属于情节严重。
另外,如果被帮助对象所实施的
犯罪行为导致了严重的后果,那么也属于情节严重。
《
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
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