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某些特定情况下,我们应将建设
工程施工合同视作
无效合同。
具体而言,当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我们都应该开启判断:
首先是
承包人未能获得建筑业施
工资质或超越其现有资质等级的情况;
其次则是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者利用已经具备资质的建筑业施工公司名义进行活动;
最后是在建设工程必须经过公开
招标程序的前提下却未进行招标或在招标后产生的中标结果被认定为无效。
《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
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
行为人具有相应的
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
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