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论是何种情况下的夫妇
分居时长,仅当一方决定
离婚时,便可向被告
户籍所在地的法院提出正式法律请求以启动离婚诉求程序。
根据我国法律明文指出,对于此类事件,其中一方若有意结束婚姻关系,可先寻求相关组织协助进行调解工作,如调解无果,则可直接向当地人
民法院提交
离婚诉讼申请。
在夫妻双方因情感问题而导致分居达到两年以上的情况下,经过调解仍无法解决问题的,应依法准许其离婚。
《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
重婚或者与他人
同居;
(二)实施
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
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
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
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
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