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职工在
入职后的第三个自然月起,如仍未签订书面的
劳动合同,即构成了法律上的
违规行为。
在此情况下,员工有权主张用人单位按照法定标准支付
双倍工资作为补偿。
具体而言,如果用人单位在雇佣员工之后的一个月内未能与之签署书面的劳动合同,或者在一年内未能完成该项工作,那么他们将被要求向员工每月支付两倍的
工资。
此外,用人单位还必须承担与员工签订
书面劳动合同的义务,否则员工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相应的双倍工资。
如果用人单位违反了这一规定,未能与员工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那么从应该签订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那一天开始,他们也需要向员工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
然而,双倍工资的支付通常不会超过十一个月。
最后,如果用人单位在雇佣员工一年后仍然未能与其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则应被视为已经与员工签订了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
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
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