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处理
交通肇事所引发的
赔偿争议方面,主要遵循如下几点处理方法:
首先,申请由当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进行调解;
其次,
当事人亦可直接向法庭提出相关的
民事诉讼请求。
若经过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调解,各方并未能就赔偿事宜达成一致协议或在调解书生效之后,任何一方未能依约履行相关义务时,受损方均有权选择直接向当地人
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来寻求法律救济。
《道路
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
对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