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诉与
抗诉之间的差异,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比较和理解:
首先,在主体资格上二者存在显著差别。
能够启动上诉程序的主体范围较为广泛,包括被告人、
自诉人以及他们的
法定代理人;
而对于被告人的
辩护人及
近亲属而言,只有在获得被告人的明确授权后才享有上诉权。
然而,抗诉的权力仅限于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
其次,在提出方式上,上诉既可以采取
书面形式,亦可采用口头陈述的方式;
但抗诉则必须以书面形式表达。
《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
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
民法院第
一审的判决、裁定,有权用书状或者口头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诉。
附带民事诉讼的
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可以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中的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提出上诉。
对被告人的上诉权,不得以任何借口加以剥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