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现行法律制度中,并未明确阐述交通事故发生后若
逾期未
报警,案件将自动失效的具体时限。
然而,倘若报警时间过长以致于交警部门难以查明是否确曾发生过道路交通
意外事故,那么对于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所需的关键
证据也就变得越发模糊,难以搜集。
因此,在这种情况下,交警部门很可能会拒绝受理
受害人的
报案申请。
《道路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十二条
当事人未在
道路交通事故现场报警,事后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本规定第十条的规定予以记录,并在三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经核查道路交通事故事实存在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受理,并告知当事人;经核查无法证明道路交通事故事实存在,或者不属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管辖的,应当书面告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