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通常情况下,男方使女方未婚而怀孕的行为并不会被追究法律责任,然而,该男方仍需承担起对子女
抚养的相关义务。
依据相关法律
法规,当父母结束
同居关系之后,若
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未能直接抚养孩子,则他们有义务支付未成年子女或无法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
抚养费用。
关于具体的支付方式和金额,应由双方进行友好协商确定;
如若协商无果,则将由法院作出最终裁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条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
《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九条
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
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