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实如此,根据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典》的明确规定,对于过失类的
犯罪,不存在未遂的情况。
这主要是因为犯罪判断中的既遂与否和未遂阶段,其实都是由
主观故意作为支配因素来推动、引发并形成的行为状态;
然而,
过失犯罪则缺乏这种主观故意,故而也就无法被认定为具备
犯罪未遂的特征。
需要注意的是,过失犯罪必须要导致危害结果的实际产生,若已经出现了这样的结果,那么便不再涉及到既遂或未遂的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三条
已经着手
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对于
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
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