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足以下两个条件之一者,即具备获得
拆迁房的资格。
首先,需持有户籍且户籍未发生迁移。
这是因为一旦户籍发生迁移,便丧失了享受
拆迁安置的资格。
其次,需要拥有个人房产,若无房产,则无法享有
回迁安置房的权益。
对于私人住宅的
拆迁补偿,夫妻双方在
办理离婚手续之后,仅能将补偿款项支付给房产所有人。
在
离婚后,房产已明确归属某一方的情况下,该房产的拆迁补偿款也仅归属于该方,另一方无权提出分割请求。
对于
集体土地上的拆迁补偿,如涉及到拆迁宅基地上的房屋,
产权人有权获得相应补偿。
在此情况下,若离婚后一方未能取得
房屋产权,则其无权要求分割产权人所获的拆迁补偿款。
若相关政策规定拆迁补偿以户籍为依据,那么未迁出户籍的一方可参与分割
房屋拆迁补偿款。
反之,若户籍已迁出,则离婚后无权主张分割。
《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四条
拆迁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安置。被拆迁人应当在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本条例所称拆迁人,是指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单位。本条例所称被拆迁人,是指被拆迁房屋的所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