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劳动
仲裁申请需要满足以下几个基本条件:
首先,需要提交一份书面的《
仲裁申请书》,并且根据被申请人的人数来确定所需的副本数量。
其次,必须自您或贵方了解到您的权益可能受到侵犯之日起算,在一年内提出仲裁申请,以保障您的合法权益。
此外,请务必将申请提交至劳动
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进行处理。
最后,还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有任何其他相关事项,也请及时告知我们,以便我们能够更好地为您提供帮助和支持。
《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八条
申请人
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
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
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
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三)
证据和证据来源、
证人姓名和住所。
书写仲裁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劳动争议
仲裁委员会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
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