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实际操作过程中所牵扯的诸多“放人”关键要素(或称前置条件),我们无法以简短语句进行概括阐述。
因此,我们必须深入探讨并研究以下几个重要事项:
1.究竟需要多长时间才能将
当事人从警方控制之中解救出来?这取决于案件所处的特定调查阶段。
每个阶段均蕴含着各自的可能性与机遇。
例如,在众多
刑事案件中,当
家属找到
律师寻求帮助时,他们通常仅知晓当事人正处于
拘留状态,但对于之后的相关进程,例如当事人当下的真实状况、其所遭受的拘留期还是已被批准的
逮捕令等信息均一无所知。
通常而言,
刑事拘留仅仅是公安机关在处理多数普通刑事案件时所采取的初步措施,接下来还需依据案件的具体情况,经历延长
拘留期限、延长至何种程度、是否向检察机关申请逮捕令以及检察机关是否
批准逮捕令等多个环节。
因此,在得知当事人
被拘留后,我们首先需要明确其所处的调查阶段。
若拘留期限已经得到延长,那么当事人有可能面临3天、7天、14天、30天、37天等多种情况,这意味着当事人尚未被正式
逮捕。
在此期间,当事人仍有机会获得释放。
然而,若拘留期限已经超过37天,则表明当事人已经被正式逮捕。
在当前的司法环境下,逮捕后的“主动释放率”(如主动转为取保候审等)原本就极为低下。
2.我们需要深入分析当事人是否构成
犯罪等具体涉案情况,以便准确评估其能否获得释放。
一般而言,专业且负责任的
刑事律师在回答当事人能否获得释放的问题前,必须全面掌握案件的详细情况,涉案情况乃是所有决策的基石。
部分案件在判决结果公布之前,当事人几乎无法摆脱拘禁,只能等待最终的审判结果。
因此,案件的性质、涉案
罪名、涉案情节、
证据状况等因素,对当事人能否获得释放具有举足轻重的影响。
3.我们还需明确当事人获得释放的具体性质为何。
在实践中,家属往往误解为当事人获得释放便意味着万事大吉。
然而,他们并未真正理解释放的含义——当事人有可能被取保候审、可能被
监视居住,甚至可能被宣告
无罪释放。
这些情况都需要我们进行深入研究和充分准备,否则一旦案件进入检察机关审查阶段,要求当事人
认罪认罚时,我们将再次陷入深深的忧虑和困惑之中。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
【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
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并处或者单
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
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
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