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土地补偿费用的详细计算方法如下:
首先,土地补偿费=前三年平均年产值×补偿倍数(其中6<补偿倍数<10);
其次,对于
安置补助费的计算标准有所不同,具体为当被征用地块需安置人数×补偿倍数大于15时,总安置费便等于该被
征地块前三年平均年产值×15;
而如果被征用地块需安置人数×补偿倍数小于15的话,总安置费则应为该被征地块前三年平均年产值×补偿倍数×被征地块需安置人数;
最后,地上附属物及青苗补助费补偿的计算方式是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规定来确定的(通常情况下,会按照市场价格进行补偿)。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一条
开发未确定
使用权的国有荒山、荒地、荒滩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可以确定给开发单位或者个人长期使用。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