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几种情况允许申请
撤销婚姻:
1.若婚姻是受到威胁或强迫而缔结的,那么受
胁迫的一方可以向
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人
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撤销该段婚姻关系。
2.如果一方身患
重大疾病,应该在正式
结婚登记之前,将这一事实如实地告知对方;
若没有做到这一点且被隐瞒,另一方则有权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撤销这段婚姻关系。
《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条
因胁迫
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被非法
限制人身自由的
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第一千零五十三条
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