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
拘留期间是计算在
刑法中的,也就是在宣告
判刑前若
犯罪者已经遭受公权力机关进行的拘留,无论是
刑事拘留还是
逮捕,那么拘留期间或逮捕期间所花费的时间,在正式判处罪行后,将被认定为刑期的一部分。
因此,请您注意,一旦
判决生效,先前的
拘留时间同样会计入刑期中,每满1天可等同于刑期的1天。
在此提醒各位,
羁押特指在特定期限内对
被拘留或逮捕的
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实施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性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四条
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