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之
诉讼时效为15个自然日。
如
劳动者对
仲裁机构所做出的裁决持有异议,可在收到仲裁裁决书次日算起的第15天内向人
民法院提出
诉讼请求。
对于劳动争议案件而言,须遵循劳动
仲裁前置原则,这意味着劳动争议双方欲向人民法院进行
起诉,则必须首先向具有
管辖权的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八条
劳动者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
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
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