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正常情况下,合同并不强制要求双方
当事人都必须亲笔签署。
只要在合同上加盖
公司法人章或公章,便可视为已经具备
法律效力的合法文件了。
然而,若合同内明确提到
签订合同需要同时满足签字和盖章两个条件的,那么仅有盖章而无亲笔署名的情况将被视作无效。
反之,若是在未作出特别约定的情况下,不签字只盖章则是完全可以接受的。
根据相关法律条款的规定,当双方就某个事项以书面文本即合同书的形式达成共识后,从其本人或
代表人亲自施行签名、盖章或按手印之行为之际起,此项协议即可生效。
《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
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
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
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