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注意,
同居行为本身并不等同于缔结了正式的婚姻关系。
实际上,合法的婚姻关系需要经由特定的程序和步骤进行注册与许可,并仅能在依法有效的
婚姻登记证所证明的那刻起才能生效。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若男女双方在1994年2月1日前即已开始共同生活,并且其实际情况满足
结婚的实体要求的话,那么他们的关系将被视为事实上的婚姻,即使尚未完成婚姻登记手续,亦可视为具备婚姻关系。
《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
登记机关申请
结婚登记。符合本
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
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