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婚姻关系中的
责任认定与
财产分配问题,我们认为当一方在婚姻持
续期内出现过失行为时,其在
财产分割过程中应当被适当减少份额或拒绝参与分割。
对于这个问题,我们希望能以友好协商的方式与您进行沟通,如果无法达成满意的协议,那么正式的司法程序将会启动,也就是依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审判,其中要体现出照顾子女、保护女性以及无过失一方利益等
基本原则。
此外,为
保证公正公平,只有那些明确属于男女双方共有的财产才可以进行分割处理。
在最终判决结果方面,我们当然期望对无过失方给予适当的倾斜支持,而对有过失方则相应地减少其所应得的份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
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
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
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