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层面上,针对四周岁
未成年人抚养权的处理事宜通常需要由父母双方自行展开协商讨论。
若此种方式无法达成共识,则需依据法定程序请求法院介入并做出裁决。
对于涉及孩子年龄为四周岁的此类案件,法院会基于儿童权益保护和身心健康发展的最佳利益出发,综合考虑
离婚夫妇的具体情况来作出最终的判决。
在此过程中,法官将优先考虑子女跟随哪一方生活能够更好地促进他们的成长发育,同时也会关注另一方是否存在长期难以治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以及是否存在其他可能影响到子女身心健康的不良因素。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
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
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
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
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
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