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未满十八岁的情况下签订的合约被视为无效。
凡是未达到十八周岁的自然人皆属未成年群体,而八周岁至十八周岁之间的
未成年人则属于限制
民事行为能力人群体,他们在进行任何涉及
民事法律行为时,必须得到其
法定代理人的
代理或经其法定代理人的同意、追认方能生效;
然而,在此范围内,未成年人仍可自主地实施那些仅仅能够获得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是与他们的年龄、智力水平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对于那些未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来说,他们被视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因此他们的所有民事法律行为都需要由其法定代理人来代理实施。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法定代理人通常就是他们的
监护人。
《
民法典》第十九条
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民法典》第二十条
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