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啊!我想关于您借款的事情给您解释下哦。
你看,假如你有好几次借款经历,而当你想要
起诉的时候,其中有些借款已经过了那个你们俩约定的还款日期之后三年啦。
那么这个部分的借款就已经超过了法律规定的
诉讼时效呢。
因为这些借款都是相互独立的,每一笔都有它自己的金额、期限和利息等等的约定。
所以啊,从每一笔借款的期限结束那天开始,作为
债权人的你应该就知道你的权益受到了侵害。
至于其他的借款是不是也到期了,或者还会不会有新的借款出现,这些都不能成为影响这一笔
借款诉讼时效的因素哦。
因此,我们需要把每一笔借款单独来算一下诉讼时效。
《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
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
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