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若已成功地获得了
拆迁补偿的权益,未来再度面临
拆迁时,仍然有权获取相应的
赔偿。
2、然而,这还需要参照所在地的相关法律
法规,因为政策的效力和针对性极强。
3、倘若当地出台的政策明确指出,个人不得享有多次
拆迁赔偿,那么在首次权益得到保障后,便无法再次获得此类权益,建议向所在地的政府主管部门进行详细咨询。
《
国有土地上
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
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
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
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
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
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
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