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看守所内,是无法存放烟草制品的。
因为烟草属于违反规定的物品范畴,进入看守所以来就被明确禁止。
并且,看守所在接收新的
被拘留人员时,会率先对他们身上以及随身携带的物品进行严格的检查。
看守所的工作人员将会与被拘留者面对面地进行清点,对于那些非生活必需品以及现金,将由看守所进行详细记录并统一妥善保管。
因此,烟草制品会在第一时间被没收,更不用说在看守所内进行存储了。
这些物品将会等到
拘留期结束之后,才会重新交还给被拘留者。
《中华人民共和国
看守所条例》第十一条
看守所收押人犯,应当对其人身和携带的物品进行严格检查。非日常用品应当登记,代为保管,出所时核对发还或者转监狱、劳动改造机关。
违禁物品予以没收。发现
犯罪证据和可疑物品,要当场制作记录,由人犯签字捺指印后,送案件主管机关处理。
对女性人犯的人身检查,由女工作人员进行。
第三十条
人犯
近亲属给人犯的物品,须经看守人员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