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连续
旷工三天仅扣除九天
工资的规定并不符合法定要求。
所谓
旷工,即员工在未经批准或者并未按照相应程序申请请假的情况下,未能按时至岗位正常工作的情况。
对于此类
违规行为,用人单位有权拒绝向员工支付相应的工资报酬;
当然,亦无权对该员工进行额外的
处罚性罚款。
劳动者在正常工作日内,享有获取全额薪酬的权利;
然而,若是无故缺席一天的工作,用人单位也有权利暂时停止发放当天的工资收益。
然而,将旷工视为三倍之惩处,即三天旷工扣发九天工资的做法显然不符规范,这种行为很可能构成对劳动者薪酬权益的严重侵犯。
《
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
克扣或者无故
拖欠劳动者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