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债务人破产后
抵押担保债权的偿还顺序,其详细流程如下:
首先要优先支付给破产企业
拖欠员工的薪资及医疗福利、
赔偿金以及抚恤费用等;
其次,应当优先清偿破产方所欠交的除首述款项外的各项
社会保险费用以及破产方所需缴纳的税务款项;
最后一步便是结算清偿常规
破产债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
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
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
工资和医疗、
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
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
养老保险、基本
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
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
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
董事、
监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
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