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不
履行合同所涉及到的法律责任,主要包含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无论是由于何种原因未能按约定支付价款或报酬,收货方均有权要求义务方立即支付相应款项或报酬,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其次,若义务方因为延迟支付价款或报酬而给收货方造成了
经济损失,那么,义务方还需要额外支付价款或报酬的
逾期利息作为
赔偿,以弥补因此而产生的负面影响。
再者,如非金钱
债务的履行存在瑕疵或者与约定不符,收货方有权要求义务方继续履行,除非出现以下几种特殊情形:
(1)因法律规定或实际情况导致无法履行;
(2)债务的标的物不适合通过
强制执行方式进行履行,或者履行成本过高;
(3)在合理期限内,收货方并未提出相关请求。
最后,如果货物质量与约定不符,双方应依据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
违约责任。
对于违约责任的具体内容约定不清时,受损方可以根据货物的特性及
损失程度,合理选择要求修理、替换、重新制作、降价或退货等多种救济措施。
《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
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
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