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如何科学合理地制定
经济适用房的售价,我们采用了以下步骤进行评估:
首先,以经济适用房
销售合同签署之时所处的周边区域内普遍存在的普通
商品房售价以及市场价格为参考依据;
其次,根据该评估结果设定一个合理的利润率,确保其不超过3%的上限。
对于
购房者而言,他们所购买的房屋面积必须在政府核准的范围之内,超出此范围的部分将无法享受到政府提供的相关优惠政策。
《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二十条
确定经济适用住房的价格应当以保本微利为原则。其销售基准价格及浮动幅度,由有定价权的价格主管部门会同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依据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管理的有关规定,在综合考虑建设、管理成本和利润的基础上确定并向社会公布。房地产开发企业实施的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利润率按不高于3%核定;市、县人民政府直接组织建设的经济适用住房只能按成本价销售,不得有利润。
第二十一条
经济适用住房销售应当实行明码标价,销售价格不得高于基准价格及上浮幅度,不得在标价之外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确定后应当向社会公布。价格主管部门应依法进行监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