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是何种类型的
违法行为,一旦达到
刑法上定罪
量刑的标准和原则,都必然会留下
案底纪录。
这与
犯罪嫌疑人在庭审过程中是否坦白招供、是否签署
认罪认罚协议等行为无关。
因此,即便是属于认罪认罚不
起诉的案件,同样是无法避免留下案底记录的现实情况。
根据中国《刑法
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对于那些主动自愿、诚实地交代自己罪行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以及承认被指控的
犯罪事实并愿意接受
法律制裁的人,可以依法给予适当的从轻或
减轻处罚。
《
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
处罚的,可以依法从宽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