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企业在职员离职之后未能如期发放其
工资款项,
当事人可采取两种途径来保障自身权益:
首先,可向当地劳动行政主管部门进行举报投诉;
其次,亦有权提起劳动
仲裁以维护个人合法权益。
按照相关法律
法规,用人单位若违反国家相关规定,出现
拖欠或未足额支付劳动薪酬,以及未及时支付
工伤医疗费用、
经济补偿金或是
赔偿金等情形时,当事人均有权利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提出
申诉,而劳动行政管理部门也应当依照法定程序对相关问题予以妥善解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
劳动者发生的下列
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
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
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
除名、辞退和
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
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
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
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九条
用人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拖欠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