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请携带您本人的香港特别行政区居民
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以及户口簿,并准备三张两寸近期免冠白底彩色照片。
随后,前往您户口所在县或区(以乡镇为单位划分)的残联部门,向其提交办证申请。
县级残联机构会对您提交的所有申请资料进行认真的核实与确认。
接下来,我们会指派专业人员或授权的鉴定机构为您进行
残疾评定操作。
待完成相关审核手续后,县级残联将正式授予您残疾人证。
《残疾人证管理办法》第九条
核发残疾人证程序。
(一)申请:第一次申办残疾人证的申请人,需持申请人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和3张两寸近期免冠白底彩照,向
户口所在地县级残联提出办证申请,如实填写申请表、评定表。申请智力、精神类残疾人证和
未成年人申请残疾人证须同时提供
法定监护人的证明材料。有条件的地方可开展网上办理申请。
(二)受理:县级残联接到办证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后,由受理人对申请人、法定监护人、照片、身份证、户口本进行确认,对于填写
虚假信息者不予受理。
(五)发放、存档:县级残联将残疾人证发放给申请人,并将申请表、评定表、公示结果等相关材料存档、长期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