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涉事方欲主张其借款之权利,唯一有效途径即为向当地的人
民法院提
起诉讼,由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进行缺席审判。
一经法院依法作出具有约束力的
判决书及
裁定书,如
借款人仍未履行还款义务,则可将其列为
失信被执行人,并将其信息纳入全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之中。
如此一来,法院有权对该
债务人在各大银行开设的账户进行查询和冻结,以确保其无法进行任何形式的资金转移或交易。
同时,该债务人亦将无法购买机票、高铁票等交通工具,从而进一步加大其偿还
债务的压力。
因此,唯有通过法律手段,方能有效地维护自身权益,实现
追讨欠款的目的。
《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一条
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
人损失的,应当
赔偿损失。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收取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支付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