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涉及到有人故意诬蔑、诽谤他人,使他人名誉遭受损害的情况,
当事人应当积极主动地与对方进行沟通协商,力求达成和解的可能性。
与此同时,若该
违法行为已给对方带来了严重的负面影响,那么当事人必须向公众公开发布诚挚的道歉声明,详细陈述事情的来龙去脉,尽力减轻对对方名誉所造成的损失。
倘若当事人实施了公开
侮辱他人或捏造
虚假事实诽谤他人的行为,将面临五日以下
拘留或五百元以下罚款的
处罚;
情节较为严重者,则可能被处以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以五百元以下罚款。
而对于那些采取
暴力或其他恶劣手段公然侮辱他人或
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特别严重的人,他们可能会被认定为构成诽谤罪,从而需承担相应的
刑事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
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
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
证人及其
近亲属进行威胁、
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
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