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若
欠款未偿还,
起诉所需费用应由被告负担。
2.在涉及财产类的案件中,若
诉讼标的低于1万元,每宗需支付50元;
若高于1万元但不足10万元,需缴纳超出部分的2.5%;
若高于10万元但不足20万元,需缴纳2%。
案件受理费应由原告、具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和
上诉人预先支付。
如果您遇到
欠钱不还的问题,请注意
诉讼时效通常为3年。
根据
中国法律,向人
民法院请求保护
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为3年。
如有特殊情况,可申请延长。
欠钱不还的情况下,您有权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只要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即可进行起诉。
《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条
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上诉人预交。被告提起反诉,依照本办法规定需要交纳案件受理费的,由被告预交。追索
劳动报酬的案件可以不预交案件受理费。
申请费由申请人预交。但是,本办法第十条第(一)项、第(六)项规定的申请费不由申请人预交,执行申请费执行后交纳,破产申请费
清算后交纳。
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费用,待实际发生后交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