倘若不幸发现对方存在隐匿
共有财产之行为,那么在面临
离婚之际,此类情况是可能导致您在
财产分配上获得更少份额甚至无法享有任何分配的。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条款,对于夫妻一方恶意藏匿、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双方共有的财产,抑或是通过
伪造共同债务的方式企图侵占另一方的
财产权益,在面对离婚并进行
财产分割时,法律对此类行为者可采取给予其更少的财产分配权,甚至完全剥夺其分配权益。
《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
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
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
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
民法院提
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