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交通事故诉讼时效的问题,尽管在经过三年后仍具有可诉性,但需注意的是,已经超出了法定的
诉讼时效期间,从而使
当事人失去了
胜诉权。
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诉讼时效期间应从权利人知晓或应当知晓自身权益受损及义务人之日起开始计算。
然而,若法律另有特殊规定,则应按照该规定执行。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如果自权利遭受损害之日起已经超过二十年,那么人
民法院将不再予以保护。
《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