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赠与
撤销权的行使期限,主要包括以下两个方面:
首先,赠与人的撤销权应在自其知晓或应当知悉撤销原因为止的一年时间内行使;
其次,若因受赠人的
违法行为导致赠与
人死亡或丧失
民事行为能力,那么赠与人的
继承人或
法定代理人均可对此
撤销赠与。
在此情况下,赠与人的继承人和法定代理人所享有的撤销权,应在自其知晓或应当知悉撤销原因为止的六个月时间内行使。
《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
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
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
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年内行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