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要成功申请
缓刑以备受强制猥亵、
侮辱罪名指控者而言,需满足四项基本前提条件,首先且最为关键的便是向受害方支付相应的
赔偿费用,以此获取其诚挚的谅解;
其次则是该
犯罪行为所造成的社会危害程度须在法律规定的范围之内,即判处
拘役或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再次,被告必须展现出真诚的忏悔之情和反省之心,亦即所谓的“悔罪表现”;
另外,被告不应存在再度实施犯罪行为的潜在风险,这是进行缓刑审判时必须考虑的因素;
最后,宣告缓刑对于被告所在社区的整体利益并无重大负面影响,这也是法院在决定是否适用缓刑时必须权衡的重要因素。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
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
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
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
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