倘若有学生在课堂休息时间内进行玩耍而导致
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通常情况下应该是引发该伤害结果的其他在校同学们需承担相应的法律
赔偿责任。
然而,考虑到学生自身可能亦存在一定量的过失,因此他们同样需要接受一部分的责任考量。
此外,如若有关学校未能充分履行其管理义务的,那么这所学校也应负责承担一定程度的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条
无
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
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
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二百条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