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签署合同时,我们应重点关注以下几个关键方面:
(1)确保有关
担保事项得到充分说明与明确。
在各式各样的经济合同中,
保证是最为常见且广泛应用的一种担保措施;
(2)关于
预付款项问题也需要予以特别重视。
预付款是指一方按照合同规定,在合同正式签署之后,预先支付另一方一定特
定金额的金钱。
然而请注意,预付款并不能起到任何担保的功能;
(3)对于
合同纠纷的解决途径,我们应当慎重考虑选择仲裁或是
诉讼作为最终解决方案。
若在合同中已经设定了有效的仲裁条款,那么当出现争议时,双方仅能通过提交仲裁申请来寻求公正的裁决,而不能再向法院提
起诉讼。
《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
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