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建设是指在未获取规划许可证及
土地使用权等相关证件的情况下擅自兴建的各类建筑物和构筑物。
针对这类违法建筑,通常会依法勒令其予以拆除,若违抗执行则将采取
强制措施予以拆除,此类强拆行为属于
行政机关的
行政强制执行范畴,且需由行政机关发布公告公示。
在政府做出责成决定之后,房屋
拆迁管理部门应提前15天向被
拆迁人发出书面通知,同时要切实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尽最大努力动员被拆迁人主动配合搬迁事宜。
《中华人民共和国
行政强制法》第四十四条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应当由行政机关予以公告,限期
当事人自行拆除。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
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
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