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协助参与
网络犯罪的案件,根据
法规,涉案流水达到人民币三百万元便属于“支付结算金额超过二十万元”的
情节严重情况之一,这已经构成了
帮信罪,一般的刑期范围在三年以下的
有期徒刑或
拘役,并且还可能承受
罚金的惩罚。
若涉及到
单位犯罪,则会对该单位进行罚款处理,同时也会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以及其他
直接责任人进行相应的
刑事处罚,刑期同样在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可能面临罚金的
处罚。
如果在同一案件中还存在其他
犯罪行为,那么将会按照处罚较重的规定来确定最终的
罪名及
刑罚。
在认定帮信罪时,需要考虑以下几个关键因素:
首先,
犯罪主体必须是一般人,而非特定人群。
其次,主观上必须是故意为之,也就是说,
行为人必须明确知道自己正在为他人实施的信息网络犯罪提供帮助。
再次,犯罪行为所侵害的客体是国家对正常信息网络环境的有效管理秩序。
最后,客观方面表现为为信息网络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等服务,且情节较为严重。
关于情节严重的具体认定标准如下:
1.为三个以上对象提供帮助的;
2.支付结算金额超过二十万元的;
3.通过投放广告等方式提供资金超过五万元的;
4.
违法所得超过一万元的;
5.两年内曾经因为
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协助信息网络
犯罪活动、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受到过
行政处罚,之后又协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的;
6.被协助对象实施的犯罪行为导致严重后果的;
7.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况。
《
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
【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
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