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续
旷工三日而导致被扣除九天薪资,这种情况是违反法律规定的。
根据相关
法规,如果员工自身原因对雇主的经济利益造成了损害,雇主有权依照
劳动合同中的规定,请求该员工进行经济
赔偿。
然而,关于
经济损失的赔偿方式和数额,应当具体根据劳动合同的约定实施。
在实际操作中,可以从员工的
工资收入中扣除相应的金额作为赔偿。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员工当
月工资的百分之二十。
如果扣除之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仍然低于当地政府所设定的月度
最低工资标准,那么就必须按照最低工资标准来支付。
《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十六条
因
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
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