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需要前往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相关手续来开具此证明文件。
在公安交通管理机构对于
道路交通事故案件的处理过程中,如果双方
当事人都同意通过协商解决,且经过公允公正的调解程序后仍无法达成共识,那么公安交通管理机关将会本着真实、客观的原则,迅速且准确地出具调解终结书,同时也会详细告知双方针对各项权益主张的法律途径和救济方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对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
民法院
提起民事诉讼。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